销售侵权、不达标儿童玩具 天津公布一批违法案例 DATE: 2024-11-24 20:41:09
中国消费者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近日,销售天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与未成年人紧密相关、侵权性质恶劣的不达标儿布批违法案件。
天津壹家弘艺未经许可销售商品案。童玩2022年2月17日,具天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中,违法对塘沽实验学校周边商户进行检查,案例发现天津壹家弘艺文化用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销售食品涉嫌侵权,现场查扣含有北京冬奥会吉祥物标志“冰墩墩”的侵权游戏糖饼系列产品17个、北京冬残奥会吉祥物标志“雪容融”的不达标儿布批游戏糖饼系列产品9个。经查,童玩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具天津为商业目的违法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案例专有权,违法经营额360元。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2022年2月28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壹家弘艺文化用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商品的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津鹏博汽车销售侵权儿童玩具案。2021年12月28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某超市二楼玩具区进行检查,现场查获“金凯瑞Jimcarrey”系列玩具245只,经鉴定均为侵权商品。经查,上述侵权玩具由该超市租赁商户天津市滨海新区鹏博汽车用品经营部销售,分四次从天津某批发市场购进,货值17224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22年3月23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滨海新区鹏博汽车用品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儿童玩具的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津伊康生物医药发布违法广告案。2021年7月6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伊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涉及发布违法广告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于多家网站发布违法广告,在其公司官网上,使用“预防鼻炎、鹅口疮,缓解宝宝鼻塞,呼吸不畅”等用语,对产品“孕婴童皮肤免洗消毒喷雾”进行宣传;使用“防止角膜发炎,富含的珍珠层粉及天然冰片可以清热解痉,缓解青少年视力下降,假性近视”等用语,对产品“硬性角膜接触镜护理液”进行宣传;使用“促进伤口愈合,活血化瘀”等用语,对产品“秒沙母婴幼儿伤口消毒液”进行宣传;在百度爱采购网上,使用 “预防手足口病、肠道感染、口腔溃疡、白喉、水痘”等用语,对“伊贝康酸性氧化电位水”进行宣传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1月5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伊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作出罚款18040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粒米天津公司销售不达标儿童玩具案。2021年12月7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对广州粒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20cm羊羊棉花糖(玩具)的机械与物理性能“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共计购进上述不合格玩具30个,货值1404.36元,违法所得955.86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五条的规定。2022年1月27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广州粒米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儿童玩具的行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没3764.58元的行政处罚。
天津和瑞服装经营店销售不达标儿童服装案。2021年12月15日,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辖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天津市东丽区和瑞服装经营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男童牛仔弹力橡筋腰束肢长裤(水洗产品)的耐湿摩擦色牢度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共计购进上述不合格服装12件,货值2868元,违法所得262.9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2022年3月16日,东丽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东丽区和瑞服装经营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儿童服装的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服装,罚没3130.9元的行政处罚。
永旺商业公司销售不达标老花镜和玩具案。2022年1月18日,西青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辖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天津中北镇分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高度数阅读用老花镜的镜片顶焦度偏差项目和珀朵美毛绒玩具的机械与物理性能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共计购进上述不合格老花镜12副,不合格玩具100个,货值2311.9元,违法所得440.1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2022年4月6日,西青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天津中北镇分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老花镜和玩具的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罚没5063.95元的行政处罚。
蓟州区亿博母婴经营未经注册化妆品案。2022年3月11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蓟州区亿博母婴用品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货架上待售8盒无中文标识产品,且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当事人称“上述产品系澳洲进口的ego QV防晒霜,大人孩子均可使用”。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1日从微信朋友圈共计购进上述无中文标签、未经注册的进口特殊化妆品8盒,货值440元,购进时未留存相关进货票据,也未查验供货商资质及进口特殊化妆品的注册文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022年4月19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蓟州区亿博母婴用品店经营未经注册的进口特殊化妆品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蓟州区兴越副食百货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2022年3月22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蓟州区烟草专卖局、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开展校园周边烟草销售整治,发现位于蓟州区洇溜镇某学校附近的天津市蓟州区兴越副食百货商店内存有烟草制品,且当事人现场不能出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查,当事人自2022年2月起,分别从其他3家经营烟酒商店购进共计14个品种、153条卷烟,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法经营额12622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4月29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蓟州区兴越副食百货商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作出罚款3786.6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游婕